荆门支队荣获全市“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12.06.2014  12:22

近日,中共荆门市委员会、荆门市人民政府授予荆门市公安消防支队2012—2013年度“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2012年以来,荆门支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精神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部队精神文明建设要走在社会前列”的战略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引导,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保卫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立足本职,服务社会,埋头苦干,迎接挑战,不断加强部队各项建设,为全市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2012年以来,支队不仅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任务,而且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全体官兵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勇力潮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征程中建功立业,在服务“两大战略”和“四个荆门”建设中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为维护驻地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