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启动

21.04.2016  12:12

(王世文)荆门市被赋予立法权后,《荆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被该市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目前,荆门市水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启动了条例起草工作。 

荆门市水务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条例起草领导小组,组建了立法工作专班。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聘请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国水行政立法和执法方面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戚建刚教授为立法顾问,由戚建刚及其研究团队负责条例及其说明的调研、起草、修改和完善工作。 

荆门市水务局制定了立法工作“时间表”:  3月完成规范性文件、期刊论文等文献分析工作;4月深入饮用水水源地调研;5月到水源地保护立法的地方开展考察学习;6-8月完成条例草案文本;9-11月将条例草案提交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确保明年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后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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