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水务局三项承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03.03.2016  10:29

(王世文)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切实减轻市体经济税费负担,荆门市水务局近日作出三项公开承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库和行政职权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统一由局行政审批科办理。凡申报资料齐全、程序合法的行政审批、许可请求,按时高效办结。 

二是强化水利规费征收监管。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水行政审批、涉企收费项目等法规、政策,切实提高企业对水利惠企的新政策、新规定的知晓度,保障企业交明白费、放心费。国家、省、市依法规定的涉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实行目录管理。凡目录以外的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企业和个人有权拒缴。对国家、省、市取消或暂停的防汛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坚决按规定执行。完善水行政执法执收的工作标准、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公平对待各类执法执收对象。 

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属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事项,配合相对人向上级申请办理,不因审批滞后影响项目实施。对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定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及经营中的涉水问题。在资源配置上平等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建设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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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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