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显著
10.12.2015 12:09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一、基本制度先行,规范有序推进。2014年8月荆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村(社区)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其他组织积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6年6月底前,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制定《荆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法律顾问应具备的条件、选聘程序、职责权限、解聘续聘、经费保障及日常管理等。建立准入制度,把好“进门关”。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通过健全基本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健全机构队伍,加强经费保障。市、县政府及部门普遍建立法制机构,聘请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目前,38个政府部门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市政府聘请5名法律顾问,聘期一年。签订《荆门市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法律顾问费为每人每年2万元。举行聘任仪式,市长肖菊华同志为5名政府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每年1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三、完善日常管理,促进有效运转。一是畅通沟通渠道。通过座谈会、电子邮件、短信、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与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系。二是建立工作台账。全面记录各法律顾问承办事项内容、修改意见数、采纳数、参会情况等。受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政府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审查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完成市政府交办的法律顾问事项198项。三是加强考核。结合日常台账、述职报告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一年到期后对工作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法律顾问进行调整。(荆门市政府法制办)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办
10.12.2015 12:09
故
事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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