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荆门市按照“放、管、服”三管齐下、协同推进的思路,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组建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审批事权相对集中。省编委已经批准荆门市设立行政审批局,中央编办批准将该市确定为全国改革试点。市编办以6月底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运行为目标,实质性组建市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审批事权相对集中改革,集中市级行政审批事权、工作平台和人员编制,建立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站服务、一次评估、一网运行、一门通办“六个一”新模式。集中审批事权实行后,70%以上的市级审批事项将在市行政审批局的相关业务科室直接办理,这将极大地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同时在县(市、区)开展集中行政审批事权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部门实体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10%以上。
二是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市级权责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在网上征求社会意见,即将正式对外公布。该市作为全省试点,先行完成了市级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清理确认行政权力3005项,比上一轮减少1518项,确认责任事项23175项,被省审改办作为“样板”全省推广。目前,《2016年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已正式公布,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1项,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5项,进一步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
三是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将按照一个城市实行一级执法,一个部门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在市级层面,重点推进“大城管、大农业、大文化、大商务”综合执法,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改革领域,并探索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在县级层面,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基础,探索实行跨部门区域性综合执法。在乡镇层面,重点实行集中派驻式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目前,该市商务综合执法已被商务部、中央编办部署纳入全国10个试点城市之一。(荆门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