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实施“清水工程”综合治理长湖
(王世文)长湖流域面积2265.5平方千米,其中在荆门市境内为1998平方千米,占91%。2012年5月,荆门市委、市政府召开长湖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决定实施“清水工程”,拉开了长湖综合治理的序幕。
明确工作责任。荆门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湖泊保护领导小组,与涉湖2个乡镇签订了《荆门市湖泊保护责任书》;同时,制定了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湖泊保护与管理联合执法制度,目前联席单位正按各自职责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开展保护宣传。《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出台后,荆门市在长湖重点地段设置了《湖泊保护》宣传栏,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辆进入涉湖镇村播放湖泊保护有关条例条款,增强了周边居民的湖泊保护意识。
强化水质监测。加密长湖水域水质监测,环保部门由每年一次加密到每季度一次,并向社会发布水质公报;加强长湖水域周边环境监管,责令长湖周边企事业及居民开展污染治理。2013年投资1000万元兴建了后港镇污水处理厂,对污水集中处理,不达标不排放;聘请涉湖乡镇人大主席为长湖水质监督员,对长湖的污染监督做到常态化。
启动拆围工作。长湖拦网面积为5万亩,从业渔民3620人。目前涉湖乡镇以村为单位,对渔民进行了政策宣传,为拆除拦网养殖,鼓励渔民上岸奠定了思想基础。
加强堤防整治。多次对长湖库堤加高培厚,使长湖水位保持在30-30.5米。湖堤经多次整修,防洪能力不断提高。
科学调度兴利。积极配合省防办加强对长湖科学调度,发挥其拦洪错峰调峰、蓄水抗旱灌溉效益,成功防御了多次高水位,实现了长湖流域粮食生产十年增。
积极争取项目。抓住国家大兴水利建设的政策机遇,编制完成《长湖保护治理和利用项目规划》,并纳入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中。通过采取污染控制、生态清淤、生态水网构建以及水源涵养等措施,对长湖进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