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启动湖泊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15.07.2015  18:49

(王世文  赵群英)为切实履行水务部门作为湖泊保护主管部门的职责,推动建立健全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机制,荆门市水务局自6月下旬起,在全市开展湖泊保护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该局制定的方案,本次专项整治主要依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文件,尽快建立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是建立完善湖泊保护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机制,出台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追溯的湖泊保护考核办法,将湖泊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按照统一部署,荆门市将从6月20日至9月30日,分筹划动员、检查整治、总结巩固等3个阶段,重点围绕开展湖泊保护宣传、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出台年度考核细则、加大湖泊巡查监管力度等内容,有序推进湖泊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政风行风热线、群众来信来访、湖泊保护巡查、湖泊卫星监控系统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保障湖泊安全和正常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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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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