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安局五项硬措施推进“法治警务”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提升民警执法素养,确保执法安全,荆门市公安局采取五项硬措施,推进荆门公安“法治警务”。
一是硬件补课。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要求,全面自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情况、基本设置情况,安全隐患问题,凡硬件不到位的要通过交叉督办、倒排工期、严格追责确保五月底前整改到位,实现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办案区设置标准、使用规范、管理严密,执法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二是软件更新。出台《荆门市公安局刑事案件法律审核暂行规定》,大力推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明确刑事案件法律审核的主管部门、审核范围及审核方式,确立“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围绕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通过梳理投诉、查阅卷宗、查询平台、核对文书、调阅台账、走访评议、明察暗访等“回头看”的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剖析。
三是项目优化。制定《全市公安机关2014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履职能力、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监督体系“四项建设”为主线,深化全市公安系统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责任督导。成立全市公安机关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督导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高文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龚德湘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成员。检查督导专班分别由九名党委成员带队,每名党委成员包片检查督导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工作落实情况。
五是整改有力。部署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改,以功能分区建设使用、视频督察系统建设、执法回告工作落实以及取保候审案件办理作为整改重点,按照公安部、省厅文件、规范标准切实整改到位。专项整治共梳理并整改视频监控设施安装不全、告示牌未安装、资料存储时间未达规定要求、执法回告不规范、不全面等12项执法问题。(荆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