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举行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暨第27期“荆门论坛”
8月25日上午,荆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暨第27期“荆门论坛”在市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侯江波应邀作了题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专题辅导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依涛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侯江波从法治思维与“四个全面”提出的背景、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实践探索、践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对我们工作的本质要求等四个方面,通过讲理论、讲案例、讲故事,深入浅出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张依涛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自觉。领导干部既是法治荆门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也是法治荆门建设的带头者、引领者、示范者,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张依涛强调,要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重点要提高“四种能力”,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重大疑难敏感问题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要纵深推进依法治市。要着力推进依法执政,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的决策权,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和党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要抓好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要推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要推进全民守法,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引导全民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培育法治文化。
张依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要严格督责,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列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督办考核,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