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出台

21.06.2016  15:11

(王世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出台后,荆门市围绕“探索南方丰水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目标定位,广泛宣传发动、科学谋篇布局、精心办点示范,在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日前,荆门市在全省市州中率先以政府文件出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荆门市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紧扣“节水、减污、减负、增收、可持续运行、良性发展”等关键词,着力建立“三定机制”:明确主体定水权、分级分类定水价、靶向施策定奖补。 

荆门市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定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在保证用水户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时,建立多用水多花钱、少用水少花钱、节约用水得补贴的机制,既不在总体上增加农民负担,又促进节约用水。全市规划用9年时间,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奖补机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制度、节水技术措施普遍运用;农业用水方式根本转变。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三个批次展开:灌溉设施已经完善的作为第一批,漳河水库三干渠、刘畈、石门等7个灌区2018年底完成改革任务;正在完善灌溉设施的作为第二批,2022年底完成改革任务;准备完善灌溉设施的作为第三批,2024年底完成改革任务。 

为保证改革落地,荆门市建立了合力推进、督办检查、考核奖惩等“三项制度”,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离任水资源审计内容,对改革表现突出的地方、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进展滞后、效果不好的地方、部门和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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