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通报六起“为官不为”案 一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被处理

17.11.2014  18:22

  湖北日报讯 (记者罗序文、通讯员王学波)近期荆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庸官懒政”等“为官不为”问题,并通报其中6起典型案件。

  荆州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王婷违规发放“长久天地御园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构成渎职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该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殷先培因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城南开发区三红村11组大面积焚烧稻草秸秆,荆州区环保分局局长李天奇引咎辞职;城南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王志春和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月祥被诫勉谈话;城南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欧阳传坤和城南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城南开发区禁烧办主任周哲被免职。

  沙市区立新乡副主任科员黄金枝、乡财政所副所长董能清上班期间用办公电脑玩游戏,违反工作纪律,被党内警告。

  8月29日,石首市110指挥中心先后3次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郑涛等4人到现场处置不当,导致“兴旺肉业”工作人员与“双汇”冷鲜肉专卖店店主纠纷升级,造成不良影响。郑涛被党内警告,协警马超被辞退。

  监利县黄歇口镇初级中学校长罗俊瞒报4名“吃空饷”教师,将相关经费截留、挪用,受到党内警告和免职处分。

  荆州开发区财政局党支部委员贺平负责常湾小区还建房项目建设期间对中介机构资质监管不严,多支付5。9万元服务费,被行政记过处分。

  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杨念东在选择上海大道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中介机构资质监管不严,多支付60万元中介服务费,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