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明起全市禁烧秸秆 考核60分以下将问责一把手
11.08.2014 10:36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湖北日报讯(记者罗序文、通讯员应臻)10日起,荆州市秸秆垃圾禁烧区域由中心城区扩展至全市范围。中心城区实现全覆盖,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划定秸秆、垃圾禁烧区。对秸秆垃圾焚烧火点较多、黑斑面积较大、举报投诉较多、影响较大的地方,荆州市将追究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乡镇主要负责人从严给予纪律处分。
今年4月以来,荆州市中心城区禁烧区内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涉及12个乡镇115个村。夏收作物收割期,试点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市民普遍感到空气质量较往年有所好转。市政府兑现承诺,拿出26万元奖励7家禁烧工作先进单位,其中5个乡镇各奖励5万元,2家农机合作社各奖励5000元。
为确保秋季全面禁烧秸秆的成效,每个火点扣减专项工作经费5000元,累计达到一亩黑斑扣减10万元,不足一亩的,根据实际面积按照比例扣减专项工作经费。市禁烧部门将综合卫星遥感监测、飞机巡航、监督举报和现场巡查的情况对县市区进行考核,得分90分以上通报表彰,80分以下通报批评,得分60分以下将由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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