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02.03.2015  17:20

  2015年春节期间,荆州市“禁鞭”工作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相比于2014年同期得到大幅改善。

  往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受烟花爆竹影响,明显劣于平时。2014年春节期间,除初五、初六空气质量为二级良外,除夕、初二、初三、初四均为五级重度污染,初一甚至达到六级严重污染,PM10浓度监测值峰值出现在初一即2014年1月31日4时,为1260微克/立方米,远高于其它时段监测值,明显为燃放鞭炮所致。

  2015年春节期间,公安、安检部门强力推进“禁鞭”工作,在市民的积极配合下,中心城区“禁鞭区”内基本杜绝燃放烟花爆竹。2015年春节七天假期,正月初二至初四为二级良,其余四天均为三级轻度污染。PM10浓度最高值仅为219微克/立方米,远低于2014年春节同期,。整个春节期间,PM10浓度变化趋势平稳,无明显峰值,环境空气质量相比于2014年同期得到大幅改善。监测数据表明,“禁鞭”工作成效明显,对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荆州市在2014年PM10月均浓度值改变往年“U”型分布形态,  呈现“L”型的新走势后,2015年1-2月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其中,元月份PM10浓度均值为1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幅度40.1%,居全省第一,“三禁两治”取得进一步成效。目前,禁烧秸秆、禁燃煤锅炉、禁燃放鞭炮和治理汽车尾气和建筑施工扬尘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荆州市将继续坚持把防治大气污染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民生大事来抓,加大力度开展“三禁两治”环保专项行动。相信通过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荆州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更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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