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政府召开环保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6月3日上午,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2015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及环保工作情况,解答、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
一、2015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主要河流、湖库水质有所下降,城市声环境保持稳定。
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天数比例为60.0%,达标天数比2014年增加45天,其中优良天数达219天。
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长江干流、长江支流水质总体为优,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四湖流域、荆州城区及周边水体水质总体却属于重度污染。主要湖库水质与2014年相比总体有所下降。
二、全市2015年完成减排项目165个,其中,废水减排项目88个(其中农业源减排项目64个),废气减排项目77个(其中煤改气减排项目67个)。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在2014年基础上削减6.0%、2.43%、9.09%、7.59%,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
三、2015年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第一年,荆州市坚持对环境污染零容忍,严格执法,创新监管手段,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通过环境执法,先后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300余家,立案处罚95起,处罚金额742万元,所有处罚案件均录入12369环境监察执法信息系统和两法衔接平台信息系统。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27起、停产整治9家,移送司法机关11家,拘留7人,起诉2起,关闭取缔污染严重、非法作坊共计63家。
四、2015年,荆州市在中心城区持续开展以禁烧秸秆、禁燃煤锅炉、禁放鞭炮和治理扬尘、治理汽车尾气为主要内容的“三禁两治”环保专项行动,空气质量明显提升。自2014年10月至去年年底,我市空气质量已连续14个月改善,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PM10下降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全市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控制,90%的秸秆实现还田,亩均减少化肥施用量10%左右,全市年度秸秆收储加工量达62万吨,为农民增收约1.8亿元。市中心城区禁燃区内,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全部淘汰。违规燃放鞭炮现象基本杜绝。中心城区重点在建的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治理。全市范围内严格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