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工商局推行干部“提醒谈话”制度见实效
2014年以来,荆州市工商局依托“干部实绩考核系统”,结合部门特点,积极探索干部管理新模式,建立了干部提醒谈话制度,共组织提醒谈话14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3人,对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效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分层评价定位次。在机关科室中实行每季度组织一次局务会,要求各科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打算,领导当场点评;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科务会,每名工作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打算,科长当场点评。在网上晒、会上讲的基础上,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组织网上双月评分,并分层分类自动排名,让每一名干部都能知晓领导和同志们对自己这两个月的工作表现是如何评价的。
提醒谈话找症结。对连续两次网上评分排名末位,且得分在85分以下的,由市局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帮助查找问题,改进工作。一是确定谈话对象。根据荆州市“干部实绩考核系统”的日常考评结果,连续两次在考评组中排名靠后的,确定为提醒谈话对象。其中,考评人数在10 人以下的,确定排名末位的为提醒谈话对象;考评人数在10 人以上、20 人以下的,确定排名倒数两名为提醒谈话对象,依此类推。二是领导约谈分工。原则上,直属机构和城区分局的一把手由市局局长负责约谈;城区分局班子副职、直属机构正科级干部由市局分管人事的局领导负责约谈;市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由市局分管局领导负责约谈;市局其他干部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约谈。三是规定谈话流程。根据荆州市“干部实绩考核系统”的日常考评结果,由市局人事科统计分组排名情况,拟定谈话对象、谈话领导及谈话期限,报局领导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组织约谈。
提醒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正式反馈个人实绩考评结果,阐述相关的个人实绩考核评分的依据,并征询谈话对象意见;了解谈话对象近期工作情况,帮助其查找近期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分析原因;以提升效能、促进履职为目标,指导谈话对象制定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事后回访督整改。提醒谈话后,提醒谈话记录按规定时限报送市局人事科汇存。两个月内,由市局人事科会同督察队进行跟踪督办改进计划完成情况,确保制定的计划和措施在规定时段内完成。通过实行干部提醒谈话制度,使干部的绩效意识明显增强,比、学、赶、帮、超的氛围越来越浓。今年以来,连续两次排名末位且得分在85分以下的干部比2014年下降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