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陈虹受贿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2.06.2015  11:47

  记者10日从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法院获悉,荆州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原主任陈虹涉嫌受贿一案近日一审宣判,陈虹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介绍,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监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虹提起公诉,经监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陈虹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四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76520元上缴国库,判决现已生效。

  记者了解到,荆州市纪委监察局2014年4月16日通报,陈虹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7月9日通报,已将陈虹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谭元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