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委书记李新华、市长杨智对荆州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举措作出重要批示
本网讯(通讯员 刘思雨)3月31日,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4月1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向市委、市人大专题报告省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市院贯彻落实意见。随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智对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对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明确要求。
4月5日,李新华书记批示:我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服务和平等对待非公经济,为荆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也完全符合最高检和省院工作要求。望以最高检十八条意见和省院十条措施的颁布为新的起点,继续推进法治荆州建设,以保护发展、保护人民根本利益为目的,为营造公平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新的努力和探索。
4月6日,杨智市长批示: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壮腰”振兴大局,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紧密结合,把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紧密结合,倾力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值得肯定。望再接再厉发挥好检察职能,营造好荆州的法治环境,努力做荆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全力推动者和坚强保障者。
据悉,近年来,荆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取得了新成效。日前,荆州市院已研究出台《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继续深入推进“经济保卫战”,围绕贯彻省院会议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组织开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大整改,大转变、大推动”等一系列活动,更加牢固树立起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的理念;通过严格履职,细化责任,把“依法保护、平等保护”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