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司法局部署法律援助2016“春露行动”
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落实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实施扶贫攻坚,荆州市司法局决定,于2016年元旦、春节前后,在全市广泛开展第十次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春露行动”,活动主题为“精准法援,维权扶贫”。
一是开展走访调研,摸清援助对象底数。对辖区内的贫困人口进行调研,摸清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扶贫对象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援助方案,与当地扶贫工作专班建立顺畅沟通,及时交换工作意见,保证每个贫困家庭都能够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实施精准法援,上门入户提供援助。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法律援助服务对象实际情况,上门入户、分门别类地实施法律援助,确保法律援助措施精准到位,使法律援助起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的功效,让受援对象及其家庭的涉法问题得到一次性解决。
三是加强窗口建设,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大力完善便民设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和困难群众劳资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积极推行点援服务制度和预约服务制度,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涉及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突发性、集体性、涉及特殊群体等案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
四是发挥平台作用,拓宽法律援助渠道。积极主动联系当地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劳动监察及法检等部门,延伸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发挥各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注重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建设,挖掘“互联网+法律援助”的巨大潜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生事物,拓宽法律援助宣传渠道。
五是大力总结经验,宣传“春”字号行动成果。认真总结十年来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成果,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在全面总结十年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有效的工作方法常态化、制度化。结合本地实际,将“精准法援,维权扶贫”贯穿“十三五”规划及5年扶贫攻坚的全过程。
2016年是法律援助纳入荆州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第十年,也是荆州市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开展的第十年。十年来,荆州市法律援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荆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先后评为第三届、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先进单位”;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评为“全省落实法律援助办实事项目先进集体”、“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评为全省“敬老模范单位”、“敬老模范岗”、“敬老文明号”和“全市十佳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落实十件实事工作先进单位”等;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被表彰为全市十大“优秀志愿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