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大调解坚持四轮驱动促稳定
近年来,荆州市大调解工作从基层基础、边界联调、专业调解和资源整合等四方面为抓手和突破,着力推进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机制,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市呈现出“三升三降”良好态势(即社会公众满意度、纠纷调解结案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上升,矛盾纠纷总量、群体性事件和接警数下降),有力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一、抓基层基础,夯实主阵地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全市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道、农场)、村(社区)、村小组(小区)五级人民调解组织领导体系,做到了市有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县有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农场)和村(居)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小组(小区)有人民调解小组。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各级组织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目前,全市共有村(居)调委会2948个,乡镇(街道、农场)调委会126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53个,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55个。二是落实工作职责。通过规范接待受理、调处情况登记、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台帐来加强管理,明晰工作目标和责任,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实行“四个一”,即“一个领导、一套专班、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包保工作责任制全力纾解民怨,把矛盾切实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三是畅通诉求渠道。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五步处置模式,对来信、来访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统一接待、一站式受理,对定期排查和当事人申请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梳理,根据不同性质、涉及范围、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情况,分流指派给各部门限时办理。同时,将大调解服务工作项目下沉至全市网格服务体系之中,实现与市网格平台无缝融合与对接,借助网格平台精细化、扁平化和信息化管理服务优势,开辟群众诉求“绿色通道”。
二、抓边界联调,力促全覆盖
一是深化边际合作。每年全市边界联调组织都要组织开展年会,进行培训,总结交流等活动,特别是湘鄂两省司法厅,荆州常德两市及其所辖的县、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边界联调工作,重大活动均亲临现场讲话或检查指导工作。荆州常德两地司法局还合作联手,共同制定出台了《湖南常德湖北荆州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和《荆州常德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活动)规则》,并编写了边界联调队伍培训系列教材。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市、县、乡三级联调委在制定联调委章程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合排查预防机制、联合调处机制、队伍培训机制、年度值班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以及会议协商机制,确保了边界联防联调工作有效运行。三是延伸联调触角。2012年6月,荆州常德两市司法行政部门在总结黄山头边界联防联调成功经验基础上,成立“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两市所辖的6个接边县市的24个乡镇全部建立边界联合调解组织。2013年和2014年,石首市分别与湖南省岳阳市的华容县、安乡县5个乡镇建立了联调组织。2014年,我市监利县与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松滋、公安和湖南澧县等三县(市)又分别建立了联调组织。除省级边界联调外,积极与周边县市开展联防联调工作,先后与宜昌当阳、枝江、荆门市沙洋县建立了联调组织。截止去年底,全市边界联防联调工作触角已延伸至湘鄂2个省,周边5个地市的13个县(市)50多个乡镇。
三、抓专业调解,拓展新渠道
一是优化组织结构,促进工作规范化。分别对市医调委进行了重建,对交调委等多个专业调委会的组织领导进行了调整优化,市医调委专门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施政为组长、分管卫计工作和政法工作的徐朝平、康均心两位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纠纷联席会议。全市以医调委为代表的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文件制度及保障机制等日趋规范,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行业性专业化调解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储备专业人才,促进队伍专业化。以各县(市、区)为主体,将所辖区域的既懂政策和法律,又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专家、学者吸纳到“专家库”之中,并上墙公示,对各种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评判和分析,为特定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做好储备。在调处纠纷过程中,由当事人从专家库中选择或委托调委会指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就所发生的纠纷责任进行认定,其认定结果作为纠纷的重要依据。责任认定专家化的施行,使行业性专业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不断增加。三是拓展行业领域,促进分工精细化。全市在总结市医调解委会和交调委的基础上,认真选择了矛盾纠纷相对突出的行业(领域),逐步拓展了劳动争议、征地纠纷、拆迁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以及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等7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县市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企业改制纠纷、校园纠纷、集贸市场纠纷、个协等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市调解工作正由笼统向专业、由单一向多元,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精细化分工的各专业调委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成效日益彰显。两年来,全市各专业调解委会共调解各行业性矛盾纠纷18576件,占全市各类调解总数的46.4%。
四、抓资源整合,跳好“集体舞”
一是全力落实公调对接。将原先的“警司联调”整合至大调解中心,由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各抽调专职人员全天候轮流值班接警,统一管理和指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软功夫”与公安硬职能整体效能。二是认真进行检调对接。各县级检察院通过在乡镇大调解中心设立“阳光检务点”,开设连接控申科的“视频接待窗口”,对涉及检察机关受的信访、举报案件,由大调解中心及时反馈,由检察院控申科派人及时赶到大调解中心或通过视频窗口接待。三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市司法局与市中级法院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试行办法》、《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全面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审判机关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四是调动社团组织力量。积极携手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市工会、市残联、市关工委、长江大学志愿者队伍等开展政策、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调解虐待、遗弃、侮辱、诽谤等民间轻微矛盾纠纷。运用推广“居民说事”、“彭国珍服务队”、“ 雷锋互助组”等工作品牌,竭力发挥地方群团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两年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40035件,调解成功39266件,成功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