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法院荣获“荆州区人民满意单位”
19日上午,在刚刚结束的荆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全体区人大代表对区“一府两院”组成部门和垂管部门共64家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荆州区法院得票排名第二,较上年提升24位,并被授予“全区人民满意单位”。
18日上午,荆州区法院院长李云在向人大代表报告工作中说,2015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应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和复杂的司法环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审判质量、办案效率、执法效果有了很大进步。
一是以执法办案为根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5年共受理案件3186件,同比上升31.6 %,审、执结2953件,结案率92.7%,同比上升6%。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强化司法保障力度。在全力支持区委中心工作、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多措并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三是以阳光司法为平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整改“立案难、执行难、涉诉信访难、庭审行为不规范”四大突出问题成效显著;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展及成效明显;接受各方监督渠道畅通、方式灵活、内容丰富;司法为民服务平台更加顺畅、方便。四是以廉政建设为抓手,打造忠诚清廉队伍。加强教育整治,开展业务培训,落实主业主责,全院遵纪守规、干事创业氛围渐浓。五是以规范管理为依托,提升司法公正公信。审判质效在全市法院居位前列,“两庭”建设大力推进,机关管理更加规范。
李云表示,2016年,荆州区法院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旗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坚持服务发展、全力保障全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坚持司法为民、着力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坚持改革引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积极适应发展新常态,按照“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建公信法院”目标要求,凝心聚力,开拓奋进,为全面推进荆州城市核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荆州区法院再次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党建、绩效考核、计生等多项工作在全区排名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