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在洈水风景区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11月14日,荆州中院、松滋市法院、鄂旅投公司洈水集团联合举行洈水风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挂牌仪式,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与鄂旅投公司洈水集团总经理周京宜共同为在松滋市洈水风景区设立的全省首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荆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惠波、荆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邓世英、荆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主任樊启军、松滋市委政法委书记唐敦浩、松滋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忠德及松滋市人大、市政协、鄂旅投洈水集团相关领导出席揭牌仪式。荆州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杨文主持揭牌仪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长江和视察湖北、视察荆州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新理念新思想,积极推进荆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严格落实《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荆州中院、松滋市法院决定在洈水风景区联合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并在松滋市法院洈水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洈水河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加大对洈水风景区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保护力度。今后,涉及破坏和损害洈水风景区生态环境的有关案件,除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外,还将生态修复作为此类案件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托洈水风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平台开展生态修复活动。
肖志坚院长强调,这一基地作为湖北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荆州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方式的举措,松滋市法院要依托该基地,进一步推动建立与河道、生态环境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司法保护协作,将基地打造成融合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和生态修复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基地。荆州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为长江大保护和环洞庭湖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据悉,洈水是松滋最大的一条山溪河流,毗邻长江,跨湖南、湖北两省,全长204公里,经五峰、石门、澧县、松滋、公安5县市,于公安汪家汊注入松西河,然后入洞庭湖汇长江。洈水水库在洈水河流域中游拦腰建坝而成,水域面积37平方公里,总库容5.12亿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供水、航运、旅游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是国家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也是松滋市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洈水水库、洈水国家森林公园、洈水国家湿地公园等组成了洈水风景区,总面积286平方公里,是国家4A级景区,是“三峡——荆州——张家界”这条黄金旅游线上的一颗璀璨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