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严查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五年查办113人
26.06.2016 22:34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湖北日报讯 (记者罗序文)23日,荆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通报称,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74件113人,涉案金额941.6万元。
荆州检察机关还公布了5起典型案件。监利县上车湾镇支刘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在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截留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荆州区李埠镇东岳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某挪用移民项目款18.20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2000元。洪湖市曹市镇蔬菜村二组原村民小组长郭某某克扣侵吞农民青苗补偿款6.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江陵县财政局商贸科原副科长孙某某将自己儿子、妹妹和婆婆列入粮食补贴发放对象,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22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松滋市八宝镇原党委副书记胡某某、民政办原主任吴某某贪污案,两人套取、截留各种民政专项资金51万元并私分部分资金,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吴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连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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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016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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