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给荆州一片碧水蓝天——荆州市环保局局长做客荆州微视全媒体平台
蓝天白云碧水是荆州四季底色
6月5日荆州市环保局局长刘明春做客荆州微视全媒体平台,通过在网站和户外大屏播放新闻视频;在“荆州新闻”APP上播放新闻视频短片,并配以文图访谈录;在荆州日报《荆州发布》专版上图文刊发访谈问答录;在粉丝10万以上的荆州日报、荆州晚报、荆州发布等微信微博平台上开设环保话题,报道此次访谈内容,并与广大网友互动,现场回复网友提问。
“创模”推进绿色发展
主持人:今年,我市全面开展生态城市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这项工作对我市环境质量改善会带来哪些深度转变?
刘明春:生态城市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点。
开展生态城市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一项具体实践,也是环保部门在城市环保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生态城市的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对于提高整个城市的形象,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主持人:2013年来,我市以“三禁两治”为主要抓手的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措施取得明显效果,保持“荆州蓝”已成为社会共识。人们期盼着“荆州蓝”常留荆州,远离雾霾,市环保部门今后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将如何作为,回应市民这种期盼?
刘明春: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荆州市从2014年开始,就在全市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来讲,荆州主要通过“三禁两治”这样一个具体抓手来开展工作。
“三禁两治”首先就是禁煤。中心城区所有燃煤锅炉要全部淘汰。
第二个“禁”是秸秆禁烧。2012年至2013年,我们还没有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时,每次到了秸秆焚烧高峰期,空气中的PM10浓度就会超过500。从2014年开始,我们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三个“禁”是禁鞭。到了节假日,鞭炮的燃放对空气质量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在整个城市范围内重新启动“禁鞭”。
“两治”首先是对道路扬尘的控制和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控制。第二个“治”就是治理汽车尾气。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加快老旧黄标车的淘汰,大力推广低污染燃油,加油站推广和加装油气回收装置。
三年来,“三禁两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从荆州的空气质量上来看就能充分说明这个问题。
去年,荆州PM10的降幅为27%,在全省范围内排名第一。据市环保局最新发布的2015年度荆州环境质量公报,2015年,荆州的优良天气为219天,比2014年增加了45天。这都得益于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果,也得益于“三禁两治”工作的强力推进,为荆州增加了更多的“荆州蓝”。
2018 年年底前,消除所有污染水体
主持人:距离2014年出台的湖北省史上最严的水污染防治法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有两年,环保部门在监管和治理水环境污染上,取得了哪些成果?为确保“留得清水润荆州”,今后治理重点方向是什么?
刘明春:“水十条”是国家在污染控制方面颁布的第二个十条。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以来,荆州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首先,从水资源保护的角度,对全市范围内的大小湖泊进行全面监测,采取不同的措施保护。
第二是对所有涉水排放的污染源严格控制,包括工业、农业和生活方面。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荆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们的目标是,到2018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消除所有的污染水体,对此类水体进行修复和整治。
长江沿线污染企业,该关停的关停
主持人:建设生态长江,关键在于荆州江段水环境的保护,环保部门在这方面是如何作为的?
刘明春:就环保部门来说,要围绕长江经济带的保护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在下一步的保护工作中我们也会重点推进。
第一是对所有向长江排放污染的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监管。
第二是加大对长江沿线所有污染企业的整治和准入控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排放要求,严重污染环境、超标排放的企业,坚决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该关的关,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对新的企业,按照新的区划要求和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严格控制准入。
第三是对长江岸线相关码头的非法采砂、非法排污进行整治。
“十三五”末,解决四湖流域水污染问题
主持人:四湖流域水污染是一个长期老大难问题了,请介绍一下四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
刘明春:我们要高度重视四湖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把它提高到保护我们荆州的生态环境和长江生态环境的高度来认识。
目前,四湖流域的整个水环境质量污染比较重,我市已经制定了《四湖总干渠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4次召开协调督办会;开展违规企业清理整顿,关停9家沿线涉水企业;推进排江扩容工程,将印染工业园长江排污口排水规模扩容至5.2万吨;编制完成《荆州市豉湖渠河道整治工程可研性报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在西干渠水质状况好转后,对西干渠挡坝进行拆除。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工业污染防治、排污许可污水处理厂扩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截污清淤等措施,力争“十三五”末彻底解决四湖流域的水污染问题。
新《环保法》实施,执法加大力度
主持人:新《环保法》已经实施一年,这部被公众称为“长了牙齿的法律”,对强化我市环境监管执法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刘明春:新《环保法》的实施,使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污染企业的底线意识、环保部门的创新意识、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我们在执法上也加大了力度。2015年,全市行政处罚案件立案9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1份,截止年底已结案74件,罚款数额742万元,已下达的91份处罚决定书全部对社会公开。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在2015年已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罚款金额5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9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共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其中一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获刑。
“土十条”形成共同防治体系
主持人:万物土中生,我们的“吃”和“住”都与土壤环境息息相关。国务院日前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被媒体称为“土十条”,继治理大气、水后,这部条例对今后荆州环境土壤保护和治理工作带来哪些影响?
刘明春:我们荆州是农业大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既能让我们更好地保护我们生息繁衍的这片土地,也能更持久地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发布,使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健全,让我们以后有法可依。同时,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拨打“12369”,参与环保监督
主持人:我市全民环保意识有所提升,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在环保方面该如何行动?有没有具体的环保行为准则?市民该如何参与环保监督?
刘明春:我们都知道环境的保护,离不开市民的支持和努力,只有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创建环保模范城的氛围,让广大的群众都知道、了解“创模”的意义,让大家都关注和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才能有效推进我们的工作。
对于广大市民来说,参与到环保中来就是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例如,自觉践行绿色出行,减少废气排放,多使用环保制品。
市民还可以通过荆州市环保网实时查询我市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达标情况等环境信息,还可以通过“12369”这个全国统一的免费环保举报热线,参与监督我市黑臭水体治理、秸秆垃圾禁烧等市民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