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发文推动分类整治小产权房

30.05.2014  04:35

  近日,英山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置小产权房的规定》,推动分类整治小产权房。

  《规定》明确:对去年至今清查出的小产权房问题做好记录登记,一是对准备建设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停止一切违法建设和销售行为,能拆除的拆除,能退还的退还,并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查处;三是对严重违反规划或建筑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项目依法拆除;四是对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大部分村民使用、部分向社会出售的在建项目,对出售部分按照非法转让土地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五是对上述之外的在建项目,按照非法占用土地,责令退还,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能够调整规划的,没收违法占地新建建筑物,不能调整规划的,拆除违法占地新建建筑物;六是对顶风违法或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选择1至2件典型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公开拆除处理,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和房屋登记手续的,以及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