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抗日根据地的经济与税收

07.09.2015  13:45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中央中原局及新四军军部建立了以泰兴(黄桥)为中心的苏中(苏北)抗日根据地(包括今天的扬州、泰州、南通和盐城的部分地区),毗邻日本帝国主义在华东的统治中心上海和汪伪统治中心南京,地处华中抗日斗争的最前沿,政治经济斗争环境十分险恶。
  当时,由陈毅、粟裕领导的华中新四军主力部队和地方领导机关(新四军苏北指挥部、苏中二、三分区,苏中区党委、公署等)云集这里。这么多机关和军队的吃住、后勤供应、战时支前等问题,全落在了以泰兴为主的黄桥老区人民身上。为了发展生产,完成支前后勤保障任务,人民政府在根据地建立之初就抓紧实施减租减息、赎田等措施。
  “双减”运动既缓和了农民与地主的矛盾,又对赞成民主改革、拥护抗日的开明绅士、地主、商人和资本家的权益给予了应有的保障,激发了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抗日积极性,结成了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据史料反映,整个黄桥镇1万多人口,就有6000多人参加各种抗日团体。新四军1师主力从进入苏中时的9个团、7000人发展到50个团、31000余人。
  此外根据地政府还扶持贫农生产,进行小额贷款试点,鼓励粮食进口,为提供饲料、酿酒、油坊加工开了方便之门,筹办合作社,抵制伪币等。
  苏中抗日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19个解放区中属于较富裕的地区,但新四军和抗日民主政府一方面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另一方面开辟财源,积极聚财,并统一制定征税章程、税目、税率及财务管理等一整套制度,使税收工作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展起来。
  全部人员实行供给制。即干部、战士每年发给单衣1套、每两年发给棉衣1套,到期以旧换新;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发给黄烟4两、猪肉1斤,按当时市价,折实发钱;夏天每人发3尺蚊帐布;伙食标准是每人每天大米1.5斤、火草3斤、油3钱、盐4钱。
  向城乡地主预借田赋。新四军东进后,逐步建立了苏中,分区、县、区、乡政权,供给上很紧张,开征田赋缺乏一定条件。于是,泰兴由县长分片召开开明士绅和地主代表会议,商讨预借田赋、保障供给问题。除泰兴城及城西外,一般都借得田赋。
  开征屠宰税。全市按区分上、中、下三个经济指标,招标进行。
  开征契税。考虑到群众在土地买卖后,要经政府征收契税取得传统合法产权证明的心理,积极开展契税征收。
  办理全县土地登记。在预借田赋和征粮中,分散和隐瞒田亩的为数不少,影响了政府财政收入。为此,泰兴县以乡为单位进行土地登记。凡城乡的土地所有者,都按期按批到土地所在乡进行登记。
  抄各乡征粮清单。为了配合县区粮食局征粮,曾在新街区发动小学和私塾的力量于每年4月份之前,根据土地登记各户的总亩数分别按乡抄写征粮清单,转交各区据以征粮。
  据史料反映,苏中根据地1941年全年征收公粮30万石,代金82万元,税收额1500万元,支持其他根据地470万元;1942年实行并赋征粮政策,当年夏季就征收公粮53.6万石,代金79万元;以后基本上都完成中共中央华中局交给的“百万石公粮、两千万元税收”的任务。
  苏中根据地还运用税率对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的输出和某些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输入进行调控,促进了根据地商品流通,活跃了商贸市场。当时的一首歌曲唱道:“千条船呀万条船,千条万条来往如梭穿。布朝北呀米朝南,朝南往北只报一道捐。除了解放区,别处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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