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船员服务机构管理事权层级调整的通知

08.11.2016  19:35
      根据长江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行政执法事权层级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海法规【2015】197号)要求,长江海事局于9月份与武汉海事局进行了船员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交接,现将船员服务机构管理业务事权层级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武汉海事局负责湖北省境内中资企业从事海员外派业务、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的受理和审查;       二、武汉海事局负责湖北省境内中资海员外派机构、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中期核查、年审以及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变更的受理和审查;       三、湖北省境内中资外派机构及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的非许可信息变更如:实际办公地址、公司专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等变更报武汉海事局。       以上业务均于2016年9月30日前调整到位。       特此通知! 武汉海事局船员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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