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致公党党员荣获致公党中央颁发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1.12.2017  21:40
12月1日,致公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在京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出席会议并讲话,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曹鸿鸣宣读《关于表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有20个省级组织、57个市级组织、156个基层组织、241人受到了表彰。我校致公党支部党员刘素一同志在这次大会上获得了先进个人的荣誉,受到了表彰。


  刘素一自加入致公党以来,积极参加致公党各项政治活动,在省委会组织的“重走致公路”、中央统战部干部培训中心组织的“学系列讲话,学优良作风,跟共产党奋进”培训等政治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中,认真学习,不断地提高自己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因此,多次得到致公党省委会有关组织领导的表扬,并获得湖北省委会2012-1017年度优秀致公党员的称号。做为致公党党员,刘素一热心致公党工作,在参政议政的提案工作中集思广益,积极撰写提案,曾获得2010年湖北省委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刘素一这次荣获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的表彰,亦体现了我校统战部对民主党派的支持和我校民主党党员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履行参政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