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17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以下简称省基金)立项及资助项目文件(鄂科技通【2017】72号)已下达。依据《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请各项目依托单位组织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项目计划任务书(登录“湖北省科技厅网上办事平台”填报,网址:http://jhsb.hbstd.gov.cn/main/index.jsp),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将项目年度进展及管理情况按《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报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相关要求和说明:
1.自2016年开始,省基金面上类立项项目(含青年项目、一般面上项目、指导性项目)不需填报计划任务书,项目完成后依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计划任务指标验收结题;
2.面上类项目执行期为2年、重点类项目执行期为3年,执行期时间起点为:2017年8月1日(立项下文时间);
3.在线填报完成后,各依托单位需将在线打印的纸质申报书(面上类项目)和纸质计划任务书(重点类项目),认真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9月25日前集中报送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申报书1份、任务书2份,依托单位如需任务书留档请自行增加份数,盖章后返还)。
4.请各依托单位切实履行审核职责,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照申报书内容认真填写重点类项目计划任务书。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冯枚 张智
联系电话:027-8713363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87268178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