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到乡村 减灾救灾“湖北速度”这样炼成

11.12.2015  21:12

2月3日,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在武汉召开

荆楚网  记者 董育雄 通讯员 张家翔、吴弢、陈衍冠

2月3日,记者从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上获悉,2011-2014年,湖北省年均因自然灾害致达2138.8万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受灾民众达25.8万人,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达146.2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0.65%。

灾情就是动员令。2014年7月22日深夜,为支援因超强台风“威马逊”导致严重受灾的海南省受灾地区,根据民政部要求,湖北省民政厅紧急组织调运8000顶救灾帐篷驰援灾区,9小时内救灾物资专列就开赴灾区,切实保障了救灾应急需要。据统计,仅2014年,湖北省减灾委、民政厅就共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2次,下拨中央救灾应急资金1.1亿元、省级资金2000万元,调拨了1075顶救灾帐篷、3.05万床(件)衣被、1400张折叠床等省级救灾储备物资,并先后向湖北省宜昌、恩施等洪涝灾区紧急调运2010顶救灾帐篷、2000张折叠床等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向海南“威马逊”台风灾区和云南鲁甸地震灾区先后驰援调运了1.3万顶救灾帐篷等中央救灾储备物资。

减灾、救灾危急时刻,湖北民政创造的应急响应“湖北速度”,获得了民政部和有关省领导肯定和表扬。它是怎么炼成的呢?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荆楚网记者专访,讲述其背后的故事。

完善顶层制度设计 5级应急预案管到乡村

  湖北省民政厅厅长彭军在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主题发言

作为一个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据统计,“十二五”前4年,即2011年至2014年,湖北省每年平均受灾人数达2138.8万人次、因灾倒损民房11.8万间、紧急转移受灾民众达25.8万人,年均农作物受灾面积2032千公顷、因灾绝收面积145.7千公顷,年均直接经济损失达146.2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0.65%。

2010年以来,依据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湖北省重新修订发布了《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指导推动各级制定应急预案11.7万件,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在此基础上,全省民政系统以持续提升预案响应能力为核心,加强预案宣传和培训,不断强化预案使用绩效评估,使预案体系成为各级减灾委、民政部门开展应急指挥的依据和抓手。

为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减灾委及综合协调机构,湖北省各相关部门组建了省减灾委专家委员会,聘请“两院院士”李德仁教授任主任,还修订完善各级减灾委工作规则、减灾委专家委工作章程,强化涉灾部门相互协同,建立完善了减灾委成员单位灾情定期会商、救灾物资快速调拨、救灾资金快速下拨、救灾应急快速反应机制。

2012年1月,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后,在中央和地方按7:3比例分担基础上,地方负担资金由省和市县按6:4的比例分担。到2014年底,111个市县区都以政府或民财两局文件形式出台了《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明确本级救灾资金分担比例,并把预算落实情况作为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测算依据,实现了省、市、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担机制全覆盖。2014年,根据中央下拨救灾资金比例,湖北省省级财政下拨资金1.2亿元,市县财政下拨资金7551.3万元。

完备储备库体系 提升提升救灾应急“硬实力

资料图片:武警部队官兵摸黑紧急装运救灾帐篷

提升应急救灾能力,一个关键就是"粮草弹药"必须充足,从何而来?

为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省民政厅积极向省政府争取,把全省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纳入《湖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会同省发改委印发《湖北省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规划》,明确了全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建设标准、补助标准等内容。2011-2014年,省财政已累计投入4000万元支持7个省级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从2015年开始,省财政计划分年度再投入1亿元,支持"1+7+6+64"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构建以中央救灾物资武汉储备库为龙头、以7个省级区域库为骨干、以70个市县应急库为基础,辅以多灾易灾乡镇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有效提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

根据民政部配备救灾应急车辆的要求,省民政厅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为全省所有多灾易灾县和国家、省级贫困县市配备救灾应急专用车辆。实施自主卫星报灾系统和北斗综合减灾示范工程,给省、市、县、乡灾害信息员配发智能移动报灾终端,实现了灾情现场采集、现场报送。2015年,全省财政已安排综合减灾信息化建设预算500万元,重点推进以小型移动平台、智能移动报灾终端、综合报灾系统、应急指挥视频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省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

为探索新形势下市县减灾救灾转型发展新路,2013-2014年,省财政投入500万元,在武陵国家级扶贫开发片区建始县开展了"综合减灾救灾示范县"建设试点。经过两年的实践探索,该县总结形成了综合减灾救灾"443"模式,试点经验为全省做好新形势下县市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样板。

精细化管理救灾资金 评估结果与资金下拨挂钩

在2013年出台《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2014年,湖北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精细化管理办法,形成全省第一个分类标准清晰、救助标准明确,覆盖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旱灾生活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的救助标准体系。同时,该厅督办市县出台配套文件,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的责任主体、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公示期限和发放方式,做到"五个全明确",方便基层操作和群众监督。

省民政厅在京山县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了"一个《办法》管总、两本台账规范、三个对口运行、四个环节到户"的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京山模式。2014年,在全省全面推广京山模式,推进救助内容标准化、对象评定程序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救助结果公开透明化,切实提高救助精准度。

"救灾资金跟踪问效系统"成为湖北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的"一杆秤"。2014年12月,省民政厅派出由11名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覆盖全省17个地市,对各地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与冬春救助资金下拨挂钩。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农房保险试点暖人心

在防灾、救灾新常态下,如何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积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救灾呢?

为推进基层综合减灾队伍建设,湖北省民政系统推广荆州市沙市区社区综合减灾经验,依托社区干部、网格管理员、楼栋"一长三员",建立社区减灾队伍。另外,湖北省依托县、乡、村民政和基层干部,通过建档培训、以奖代补等方式,建立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此外,他们还依托社会组织、减灾委成员单位资源优势和广大志愿者,建立救灾应急专业队伍,并制定预案。

省民政系统印发《湖北省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制度》,明确了救灾捐赠的启动程序和管理措施,依法审查确定接收捐赠社会组织资格,统一公布接收捐赠账户和接收使用情况公示方式。在对外接收捐赠期间,坚持每天通过民政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接收捐赠及使用情况。近两年,该厅有效组织了对四川芦山和云南鲁甸地震灾区的社会捐赠工作。

推进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建设。2008年以来,湖北省开展了农村"两属两户"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工作。7年来,省、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9425.43万元为1047.27万户次农房办理了保险,保险机构累计为17139户农房倒损户提供了3479.98万元赔付,户均赔付2030.45元,为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湖北省先后在宜昌市夷陵区、十堰市郧县举办农房统保试点,夷陵区还拓展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家庭财产和重大公共交通设施统保,建立了公共财政资金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安全网,构筑了市场化商业保险参与民生保障的新机制。

2月3日,湖北省民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荆楚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能力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后将继续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取向,以创制为抓手,以创新为动力,努力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现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