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欲制定职工福利发放标准:要细化 定节又定量

29.01.2015  10:07

正常的职工福利究竟该如何发?昨日,多位参加本届两会的政协委员对此发表了看法。

去年7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文要求,合理使用工会资金,严禁奢侈浪费。文件同时明确,基层工会可以为职工发放少量福利。

金报记者了解到,根据该文件精神,目前国内上海、福建、河南等省市工会已经明确了职工福利发放标准。

昨日晚间,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省总工会副主席冀群风告诉金报记者,目前省总工会正在征求意见,抓紧制定我省职工福利的发放标准。

基层职工期待标准出台

“中央八项规定,反腐倡廉,人民群众热烈拥护。一些单位乱发福利甚至发生腐败的现象得到遏止,人民拍手称快。与此同时,一些职工正常的福利因为执行标准未细化,操作起来有难度。”昨日,谈及职工福利发放,参加今年省两会的省政协委员,恩施州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卓俊杰对金报记者说。

据介绍,去年7月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文要求,合理使用工会资金,严禁奢侈浪费。文件同时明确,基层工会可以为职工发放少量福利。“对于这个文件,基层广大干部职工是拥护的。”卓俊杰说。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文件,“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但是逢年过节和少量两个关键词,执行标准尚待细化。哪几个节日可以发放福利?少量是多少?根据全总后来的解释,这些标准需要各省出台具体标准。对此,基层干部职工也是满怀期待的。”卓俊杰说。

据参加省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介绍,由于尚未出台明确的标准,目前在基层工会执行时的确存在一些难于掌握的情况。

透明公开可监督是关键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国内部分省市已经明确了职工福利的发放标准。根据媒体报道,上海市、福建省和河南省均已出台相关规定。

那么,我省的职工福利发放将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呢?

昨日晚间,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省总工会副主席冀群风告诉金报记者,目前省工会正在征求意见,抓紧制定我省职工福利的发放标准。

对此,省政协委员石巧珍对记者说,制定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职工福利发放标准,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给基层干部职工如沐春风般的温暖。她建议我省尽快完成这项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规定是红线,在这一背景下,违规的福利、不应该发的福利应该坚决取缔。而工会组织依法发放正常的职工福利,对广大干部职工是一种关怀也是一种激励。”她同时建议建立一个保障职工福利的长效机制。

对于职工福利的正常发放,卓俊杰认为,关键是要做到透明、公开、合法合规、可监督。

卓俊杰举例说,工会可以对困难职工予以帮扶和慰问,虽然钱不多,但是温暖人心。但这个过程就应该公开、透明、可监督。“单位有哪些困难职工?家庭情况究竟如何?这些情况发放前工会都会掌握,同时予以公示。发放后,工会还会进行事后监督,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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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职工福利发放标准

河南省明确,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指的是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7个法定节日,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

福建省的标准同样是每位会员年均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而浙江省则规定,全年慰问不得超过3次,用于慰问的支出总额不得超出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支出总额的30%。

上海对逢年过节发放少量慰问品实行总量控制,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慰问形式为实物,慰问对象为全体工会会员。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文件中,特别提到了“职工过生日慰问”这一支出项目。对此,浙江省明确,基层工会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可以向会员发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福建的规定则是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其他如上海、哈尔滨等城市明确的生日慰问标准也均在2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