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缴纳提升养老“含金量”

08.04.2015  09:5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出台,是我国在养老“并轨”上又迈出的重要一步。作为一部影响数千万人切身利益的办法,职业年金何时缴、缴多少、谁来缴等问题备受关注—

  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这一牵涉到3700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办法的出炉,意味着我国养老“并轨”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什么是职业年金?它何时开始缴纳?如何保障退休收入?又如何保值增值呢?《经济日报》记者就相关热点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贡森。

   缴费基数咋算

   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基本工资,但非全部工资收入

  记者:许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非常关注缴费基数,担心如果只按基本工资缴纳就亏大了。那么,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金维刚:个人缴费基数按照人员类型来划分,如果是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包括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方附加津贴)以及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是其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因此,纳入缴费工资基数的津贴补贴并不包括个人领取的所有津贴,如改革性的津贴就暂时不在范围内。也就是说,改革后,个人缴费基数会高于基本工资,但低于个人的全部工资收入。至于单位缴费基数所依据的本单位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有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而不是本单位发放的全部工资总额。

  贡森:《办法》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从制度执行时间来看,《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已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缴纳是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进行的,预计今年年内就将启动。尽管时间上有所推迟,但这并不会影响到参保人的福利。

  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这与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截然不同。12%的职业年金主要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待遇不会出现较大幅度降低的问题,是使双轨制并轨改革能够实现平稳过渡、消除阻力的重要措施。

   退休待遇会降吗

   将对提高养老金替代率、分散风险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能拿到多少退休金?职业年金如何确保其退休后养老待遇不降低?

  金维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就个人而言,其养老金实际替代率除与制度设计相关外,主要取决于本人参保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数、费率以及退休年龄。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替代率一般在70%至90%之间,平均替代率水平接近80%。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编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和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对于满缴费35年的人员退休时养老金目标替代率(占在职工资的比重)将接近60%。

  从制度设计上来讲,为了保障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不降低,除了设置过渡期并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之外,职业年金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职业年金并进行投资运营等,预计能将退休人员的所有养老金的替代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这与改革以前的可行性相比将大致相当,能够从总体上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基本上不降低。

  贡森:此次《办法》建立职业年金的目的更强调保障性。作为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能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实际上承担了增加风险分散,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等作用。从规定来看,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工资性收入纳入缴费基数当中,这是没有争议的。

  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职工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导致生活水平下降。从这个意义上讲,职业年金将对提高养老金替代率、缓解财政压力发挥重要作用。

   如何保值增值

  投资运营将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力争获得较好的收益,同时尽可能防范风险

  记者:退休之后,职业年金应该怎么提取?如何确保职业年金的保值增值?

  金维刚:按照上述《办法》,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参保人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计发月数,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除以计发月数来确定每月领取的职业年金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另外,也可以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这样可以给参保人退休时在享受职业年金待遇方面拥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贡森:对于职业年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办法》明确,职业年金投资运营要具备商业化渠道,即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同时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职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必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保证职业年金财产独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这表明,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将更多引入市场机制,通过竞争,选择较好的基金投资人和账户管理人,力争获得较好的收益,同时尽可能防范风险。

  职业年金计划委托给专业机构以后,能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和效果,取决于专业机构的水平。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保证职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政府对不同投资管理人配置方案应做好审批考评工作。具体的投资管理办法还要由有关部门出台更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