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试院呼吁考生诚信考试:研考作弊要坐牢

08.12.2015  11:19

  一年一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本月26日至27日举行。昨天,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向全体考生发出公开信,倡议诚信应考。

  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我省共查处违纪作弊考生665人。违纪作弊考生均被取消考试成绩,其中严重作弊的565名考生还被取消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并被记入教育部诚信档案。

  省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刑法修正案(九)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按新刑法第284条规定,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者一律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