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倾心擦亮阳光“小窗口”被赞为民服务“好公仆”
(受害人王某向老河口市检察院送来锦旗)
(受害人赵某向老河口市检察院送来锦旗)
本网讯(通讯员 吴贻东)
这是湖北省老河口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里最常听见的对话。接访检察官用一个微笑、一杯热茶、一句暖心话与来访者拉近心理距离,建立起初步的信任。
控申接待窗口既没有法庭上指控犯罪的酣畅淋漓,也缺少反腐一线侦查取证的一波三折,而然却诠释了匡扶正义、司法为民的检察宗旨。近年来,该院在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双重叠加大背景下,控申接待工作乘势而上,连续获得人民群众点赞。
立案监督彰显公平正义
2015年10月8日,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老河口市张集镇留守妇女赵某为老河口市检察院控申科长曾繁富同志送来“公正执法、为民除害”的锦旗一面,表彰该院及时向其伸出援手,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其被强奸(未遂)一案立案侦查,并成功提起公诉。
2015年1月26日,赵某来到该院控申接待窗口诉称:2015年1月19日0时许,同村村民罗某使用木梯翻窗进入其家二楼卧室,用胳膊将其抱住欲行强奸,她惊醒后大声喊叫拼命挣脱,罗某从窗户跳出逃跑。案发后,老河口市公安局仅对罗某处以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未立为刑事案件。控申科长曾繁富同志凭借30多年的检察业务经验,认为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为慎重起见,控申科及时召开科室会议专门研究分析案情,并利用接待其他律师阅卷的机会侧面探讨案件,一致认为该案涉嫌构成犯罪。经报分管检察长审批,控申科将线索分流至侦监科开展立案监督。经过调查取证,该院于2015年2月28日向老河口市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老河口市公安局在没有提供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回复不予立案。该院遂于3月11日发出《通知立案书》,老河口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后该院对罗某以强奸罪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经提起公诉。
为民解难诠释服务宗旨
2015年3月13日下午,老河口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曾繁富迎来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起由他承办的接访案件受害人王某向老河口市检察院送来了一面写有“春风细雨促和谐、为民服务好公仆”的锦旗,对控申科全体检察官为其解决了多年未解决的难题表示感谢。
2015年2月3日上午,王某走进老河口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控申科长曾繁富同志接待了他。经了解:来访人王某是一名肢体三级残疾人,育有两个子女,家庭生活十分困难。2013年初,王某凑足了13000元送给该镇派出所民警徐某,希望能帮其第二个孩子办理户口,徐某当即答应此事。此后,王某多次催办,徐某既不给孩子办理户口,也不退还现金及有关身份证件,时间过去两年多了,王某一家几乎陷入绝望。2015年春节前,王某偶然听说老河口市检察院开通了群众诉求“绿色通道”,能给老百姓解难题,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老河口市检察院反映情况,希望能解决问题,要回钱物。因事件涉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收受残疾群众贿赂的重大问题,控申科长曾繁富立即向分管检察长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本着为民服务、特事特办的原则,该院成立由控申、反贪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处理该案,在较短时间内就为王某追回了钱款和有关身份证件,并协调当地为其子女办理户口事宜。同时,徐某涉嫌犯罪问题也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司法救助体现人文关怀
2015年8月13日,信访人李某早早来到老河口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她刚一进门,一句“感谢曾科长和控申科的同志们为我提供了司法救助金”伴随着“扑通”一声下跪的声音,以及那双满含泪水的眼睛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控申科长和接访干警赶紧把李某搀扶起来。
2000年初春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周某驾驶着大货车行驶在襄阳返回老河口至樊丹路49公里处,调头时与相对方向行使的中巴车相撞,造成中巴车司机孙某死亡、中巴车乘客12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周某弃车逃逸。经网上追逃,老河口市公安局于2015年5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归案并采取强制措施,5月22日以交通肇事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被害人孙某的妻子李某来到我院控申接待大厅反映情况,控申接访人员经与公诉部门沟通并走访调查,了解到李某自丈夫死亡后,独自一人抚养年仅2岁的孩子至今,且没有获得有效赔偿,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的有关精神,出于为民排忧解难的真挚感情,控申部门主动提出救助意见,为其申请了5000元的国家救助资金。
2015年以来,老河口市检察院控申接待窗口通过打通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共接待群众来访458人次,为群众排解难题18件次,提供法律咨询67件次,依法处理诉讼监督线索11件,开展司法救助案件7件,在这些数字的背后,承载着该院控申科检察官们用“窗口”紧贴群众“心口”,牢记做百姓的贴心人,老河口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就这样诠释着执法为民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