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尾法庭快速出击三小时高效执结案件
近日,十堰郧西法院羊尾法庭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十分满意,对法官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交口称赞。
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余某在河北左各庄打工时相识,自2002年起被申请人余某以开设洗煤厂缺资金为由向申请人李某多次借款投入。2009年1月24日,申请人李某到被申请人余某家中要求还钱,被申请人余某表示无钱偿还并向申请人李某出具借条一张,写明“今借到李某现金叁万贰仟元整,欠款人余某”,未约定利息及给付期限。后申请人李某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要求被申请人余某偿还欠款32000元并支付利息。经法院判决支持了申请执行人的诉讼主张,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即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无法取得联系。
9月22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羊尾法庭刚开完庭不久,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说到被执行人已经回家,自己在被执行人家外守候,请求法院立刻前来对其采取执行措施。羊尾法庭负责人陈永宝知情后,当即拿出此案案卷,与法庭干警一同赶赴被执行人家中,到被执行人家中时以近12时20分。被执行人正在家中收拾屋子,陈永宝决定将其带到法庭,同时也让申请执行人一起当面处理此事。到达法庭后,双方当事人刚在办公室坐下,陈永宝已经去厨房为两人各自端了一碗饭,让他们有话吃完饭再说。此时已近1点,匆匆吃完饭,陈永宝开始向被执行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尽早将此款兑付。双方当事人各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陈永宝见双方有和解的余地,便耐心的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待到14时50分左右,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欠款若在年底前给付则按28000元履行,剩余部分申请执行人李某自愿放弃。
羊尾法庭积极落实法院确立的执行110措施,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积极予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了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