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纪委通报5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

01.06.2015  21:39

  5月27日,罗田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印发《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为罗田县委、县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保驾护航。

  该《通报》就罗田县自来水公司原副经理周志勤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30余万元;

  罗田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以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审查费的名义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费用78.89万元;

  罗田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在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15万元;

  罗田县园林绿化管理局违规向两家园林公司收取洒水车租金、向部分建设施工单位收取损坏绿化苗木(绿化设施)补偿款合计31.79万元;

  罗田县环保局违反县委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限时办结制”的规定,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为企业进行环保验收等5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据悉,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始终坚持从严从快查处,为罗田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