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人大常委会来浠水法院调研
4月12日,罗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大桥带领该县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领导到浠水法院调研新《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及涉罗田县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情况。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国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参加调研。
浠水法院是黄冈市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管辖罗田县、英山县、黄州区(含市直)、龙感湖管理区及本县的行政诉讼案件。三年来,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9件,其中涉罗田县行政诉讼案件24件,涉该县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占浠水法院近三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的7.7%。从审理结果看,不予立案3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10 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件;判决撤销2件;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1件。涉罗田县行政诉讼案件被告败诉率16.6%。
浠水法院副院长张建军向调研组全面介绍了本院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审理涉罗田县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浠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福东指出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后,工作压力加大。浠水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全力给予支持,重点案件院领导亲自参与协调和审理。配齐配强审判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强调行政审判工作事关法治政府、平安和谐建设,在审判工作中必须审慎处理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发挥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行政审判庭干警要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推进阳光司法,推进《行政诉讼法》进一步贯彻落实。
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国祥、人大法工委主任许杰、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彭大春等就浠水法院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浠水法院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协调工作;强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发挥司法建议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他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共同推进新《行政诉讼法》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