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络消费年度报告发布 消费者最不满个人信息泄露

13.03.2018  15:23

网络消费年度调查报告首次发布

消费者最不满:个人信息泄露

  3月12日,省工商局发布2017年度《全省网络消费监督评议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2017年,全省网络消费调查的总体不满意率为29.47%。其中,消费者最不满意的是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不满意率达44.12%;广告宣传不满意率达41.45%,这两项不满意率均超过40%。

  截至2017年底,全省工商系统共核实录入网络经营主体70688户,网络经营主体网站(含网店)83752个。随着网购、电商平台消费等方式的火爆,相关消费投诉也日益增多。

   网络消费,消费者哪些地方不满意?

  2017年11月至12月,省消委在全省范围内针对网络消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消费评议。评议期间,共收集网络消费调查有效样本5200个。

  这是我省工商部门首次组织的大规模网络消费调查。“此次调查的结果将作为监督网络商品和服务的参考依据,充分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消委秘书长陈胜表示。

   骚扰电话不胜其烦个人信息泄露堪忧

  去年,有消费者向宜昌工商局点军分局反映,时常接到骚扰电话,对方竟然知道自己的很多具体信息。经查,是某电子商务公司武汉分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向某房地产公司推送他人信息2912条。查实后,该公司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被罚款35万元。

  调查中,全省各地普遍反映,经常收到广告推销短信和电话,还时常会收到一些不法信息,部分推销电话能够准确地说出消费者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让消费者担心不已。“以上问题说明,网络经营者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缺乏管理,消费者不仅遭受促销推广短信的侵扰较多,还存在被诈骗的隐患。”陈胜坦言,消费者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受害群体。

  陈胜说,当务之急是制定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实施细则,通过法律明确经营者在何种情况、多大程度、多长期限以及如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同时,经营者应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利用技术手段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陈胜建议,大家在网上消费时,应当谨慎透露个人信息,并采用必要的技术防范手段。

   网络刷单成潜规则虚构信誉不可相信

  2013年7月,某网店经营者在“淘宝天猫”注册了名为“沐凡电器专营店”的网店,主要从事小家电销售。2015年至2017年期间,当事人为提高好评度和排名,为沐凡电器专营店“刷单”187笔,“刷单”交易额52322元。武汉市江夏区工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刷单”,一般是由卖家提供费用,让“水军”到指定的网店“购买”商品,提升虚假销量和信用度,并按卖家要求给“好评”。目前,“刷单”已成为网络销售中,不法网站、卖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很显然,“刷单”因能给网店带来人气而盛行,误导和干扰消费者。

  一些消费者反映,根据这些虚假信息购买了问题产品后,商家往往就用各种借口和理由逃避相关责任,还有一些网络商家干脆跟消费者“捉迷藏”。一些商家为了提高所卖商品的可信度,甚至伪造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的鉴定证书,让人防不胜防。

  一时得逞,终将受损。省工商局网监处副处长殷俊表示,这些短视行为只能哄消费者一时,长此以往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诚信经营,为消费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是长久之计。

  “网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督,不断提高技术手段和监管方法,净化网络环境。”殷俊表示。(张茜 彭为红 黄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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