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工商局曝光八起违反新《广告法》的典型案件
新《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省工商局部署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广告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办违法广告案件693件,罚没金额545.28万元。现向社会公开曝光八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一、武汉市某商贸公司违法广告案。 2015年1-2月,当事人通过多个省市卫视频道,为销售一款茶饮料食品发布“30天瘦30斤,喝泄油瘦身汤,不用管住嘴,不用迈开腿,胖子都在变瘦,再也不长肥肉,三高、脂肪肝问题也能解决”等广告内容。经查,该食品为普通食品,不具备任何保健治疗功效。2015年9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5万元罚款。
二、随州市某口腔医院违法广告案 。2015年3月,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最好的口腔牙科,三甲品质,临床治愈率高达97%以上”等广告内容。经查,该医院并非三甲医院,且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用语以及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2015年11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20万元罚款。
三、黄石市某房地产公司违法广告案。 2015年9月,当事人通过公众微信号、印刷品单页和户外方式,为销售房地产项目发布“世界级公园社区,绝版风水宝地,15分钟畅达全城,政府将投资30亿元打造城市中央公园”等广告内容。经查,该广告含有绝对化用语、以到达时间代替实际距离以及虚构市政规划建设等情形。2015年11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40万元罚款。
四、鄂州市某综合医院违法广告案。 2014年6月,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全国十佳专科医院、中国康复诊疗基地、当代名医定点诊疗机构”等广告内容。经查,该医院未获得十佳专科医院等荣誉资质。2015年9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6.125万元罚款。
五、孝感市某电动车生产公司违法广告案。 2015年8月,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中国知名平衡车十佳品牌,现有10万辆车生产能力,中国明星企业”等广告内容。经查,该公司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电动车生产条件,虚构有关荣誉资质信息。2015年11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50万元罚款。
六、宜昌市某教育培训机构违法广告案。 2015年9月,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命题电力院校老师全国调配、原题命中”等广告内容。经查,该广告含有明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等情形。2015年10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万元罚款。
七、荆州市某商务咨询公司违法广告案。 2015年7月,当事人通过广播电台及户外广告,发布“玖富微理财,人民银行总行指定合作单位,央行指定合作单位,玖富联手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建”等广告内容。经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未指定该理财产品运营机构为合作单位。2015年11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5万元罚款。
八、某电视台违法广告案。 2015年9月1日-3日期间,当事人承接外省广告公司广告业务,发布“八大书协美协主席八幅作品,八幅墨宝64平方尺的真迹,评估价格平均每平方尺5000元以上,价值远超42.8多万元的真迹墨宝,现在只用6980元”等广告内容。经查,该电视台未严格审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并非八大书协美协主席作品。2015年12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