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蕲春不上环不给孩子上户口 记者调查:不挂钩

03.08.2015  17:02
【编者按】2月14日,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就网友反映的问题,公开回复21条网友留言(http://news.cnhubei.com/xw/zw/201502/t3185962.shtml)。如今,网友向省长反映的问题,解决得怎么样了?羊年伊始,荆楚网派出多路记者,分赴留言网友所在地,就反映的问题和各地的回应进行调查求证。

黄冈市蕲春县网友反映,蕲春当地强迫妇女生一胎后必须上环,否则不给孩子上户口。对此,答复意见称,新生婴儿入户,不需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婴儿入户由当事人申请,村委会出具“拟落户证明”,然后带户口本到派出所直接入户。具体情况是否如此?2月26日,记者前往当地调查暗访。

卫计部门:新生儿落户不查计生证明

记者首先来到蕲春县横车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该站工作人员表示,当地已婚妇女目前结扎、上环等节育措施都是以个人意愿为主,不存在强制,但考虑到国家政策和地方计划生育需求,在一般操作过程中都会主动工作,劝导符合条件的群众主动采取相关长效避孕措施。

随后记者来到赤东镇计生办了解情况,计生办江主任告知,是否结扎、上环跟新生儿落户并没有直接关系。当前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权责范围内开具的几项证明材料中,没有一项是与落户挂钩的。

在彭思镇街上,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村民,本地人周小姐告诉记者,她没有听说过生一胎要结扎才能上户这样的事,她的很多亲戚、同学都生了两个孩子。

公安部门:没有为落户设置前提条件

既然新生儿落户并不需要计生部门出具证明,是否是公安部门在落户时设置障碍呢?

在最为繁忙的蕲春县政务服务中心,有不少家长都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家住漕河镇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给刚出生的儿子办户口,派出所并没有要求出具计生证明,自己的妻子也没有被要求必须结扎才能给孩子上户口。

在赤东派出所,记者以群众的名义进行咨询,负责户籍登记的工作人员表示,新生儿落户只需要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即可,不需要提供计生方面的证明。在漕河镇派出所,工作人员也向记者确认,该所从去年起新生儿上户就不再要求提供计生证明。

在横车镇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近期收录的新生儿入户登记册,新生儿在派出所入户登记时只需要出具父母双方的书面申请、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当地村(居)委会的证明,不需要查验计生证明。

律师:强行结扎才能上户口是违法违规的行为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的张联江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选择相结合的原则。提倡和鼓励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湖北省公安厅相关规定,户口登记擅自设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我省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上户口,不论正常出生还是非婚生、超生,新生婴儿户口登记不得设置任何其它条件,不得与征收社会抚养费、节育手术等挂钩。同时两部门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省公安厅,027-67122636;省卫生计生委,027-87824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