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假冒警察办驾照

13.10.2015  16:43

案情简介

     

        2013年7月,20岁的朱某在QQ群聊天时声称自己是警察,由此认识同在QQ群中的网友小杜。朱某告诉小杜,自己在交警支队工作,可以帮小杜免考办理驾照。为了取得小杜信任,朱某还与小杜视频聊天,让小杜看到自己身着警服的形象,并向他出示了警官证。随后,两人在网上商定了办理驾照的价格。朱某随即在网上联系了做假证的人员,为小杜办了一张假驾驶证。见识了朱某的“能力”之后,小杜先后出资2万余元,找朱某共办理了5张驾照。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朱某在网上购买了假警官证、假警服,称自己是宜昌市公安局民警,多次向他人发放表明自己是警察的名片,展示自己的假警官证。在2013年7月至8月间,朱某共办理了9张假驾驶证,骗取钱财58479.09元。另查明,朱某在2013年1月因盗窃罪被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与其所犯盗窃罪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合并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朱某所得赃款58479.09元继续追缴。

法官说法

          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朱某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朱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因为朱某伪造公文印章是为了达到骗取财物目的而采用的手段。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朱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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