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内犯新罪 冲动青年再获刑
07.11.2014 18:11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利川市凉雾乡的牟某生于1996年2月,初中毕业后即回家务农,闲暇时常与朋友在利川城区厮混。2013年9月22日傍晚,牟某受朋友陈某之邀,与陈某等7人在利川城区步行街无故殴打被害人谭某、聂某、谭某某,致谭某肋骨骨折右侧血气胸,其损伤程度为轻伤,聂某、谭某某受轻微伤。因牟某系该案从犯,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故利川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25日以寻衅滋事罪,从轻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两年。
2014年7月31日中午,牟某在家中与牟林(化名)因琐事发生争执。刚满十八岁的牟某一时冲动,持水果刀将牟林左肋划伤。经鉴定,被害人牟林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牟某于8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14日被逮捕。10月16日,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以牟某犯故意伤害罪,向利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牟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据此,利川市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牟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撤销原判缓刑,与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07.11.2014 18:11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