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村级综合服务社一站式综合缴费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试点县(市)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供销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村级综合服务社网络建设现场会议精神,省社决定在全省范围推广宜都市应用“一站式”综合缴费服务平台实现综合便民服务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服务功能,推进电子化、信息化建设进程。近期,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村级综合服务社 “一站式”综合缴费服务平台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现就申报推荐试点县(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市州供销社要充分考虑当地县级社的发展基础和申报意愿,通过认真筛选,推荐1个县(市)作为本次推广应用的试点。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试点县(市)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供销社工作,关注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并能为供销社使用政府电子政务资源开展为农服务提供必要支持;
2、供销社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能够承担平台安装及维护运行的基本费用(建设一站式综合缴费服务平台预计每县先期投入约4万元),且有申报意愿;
3、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情况较好,综合服务社经营业主接受新鲜事物的意识较强,有一定的电脑操作基础;
4、供销社与当地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有合作开展代理性服务的基础,并签订了相关协议。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州供销社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试点县(市)供销社的推荐工作。对经研究确定的试点县(市),省社将协调软件供应商,对其购买缴费软件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并在“新网工程”和村级综合服务社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
请各市、州供销社于9月17日前,将推荐函及所推荐单位的基本情况、具备的条件等综合材料书面报省社农村流通处。
联系人:李镖 电话(传真):027-85795811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