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之上有晴空——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周小红

08.03.2017  12:34

  日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周小红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成为今年武汉市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个人。在大多数人眼中,检察官是神秘的,每天要面对众多常人难以接触的案件与罪犯,而说起区检察院的周小红,新洲区的很多人都认识她,知道她是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最不好说话”的一名女检察官,办起案来“六亲不认”。而当笔者走近她,了解她,才知道她原来是这样的检察官。

  走进周小红的办公室,迎面而来的是一株生意盎然的绿植,干净清爽,办公桌上,除了厚厚的案卷,就是它陪伴着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捕与不捕,问起原因,周小红总是一脸灿烂:“我喜欢这株绿植,喜欢它对阳光的向往,喜欢它生命中的执着与绚烂。

  “案子不破我睡不好

  “喂!我要举报,四合庄有地下室关了个傻女人,若不及时解救,可能会被卖掉。

  位于大别山南麓的新洲区,是中部超大城市武汉市的一个新城区,境内风光秀美、历史积淀深厚,然而,2013年的一个举报电话打破了小城的宁静,而随之牵出的跨省拐卖妇女团伙系列案件成为一时各方关注的焦点。为了解救被拐卖妇女,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新洲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周小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与公安干警一起在第一线奋战两个月,抓获涉案嫌疑人9人,成功解救6名被拐卖妇女,轰动一时的跨省拐卖妇女团伙系列案件成功告破。“被拐卖的妇女就是我的姐妹,案子不破我睡不好。”这是案件侦办期间周小红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从检22年来,周小红始终以这句话作为自己工作的动力,以一名检察官的职业道德,一名知识女性的悲悯情怀,凛然正气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时刻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妇女儿童群体。担任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7年以来,她办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600余件,其中办理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案件80余件,无一起捕后撤案或判无罪的情形。为此,周小红被评选为武汉市“侦查监督优秀办案能手”,先后荣获武汉市第二届“维护公平正义十佳检察官”、“武汉市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

  “对于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重拳打击就是最好的保护。”从检多年来,周小红办起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绝不会手软。

周小红与公安机关干警共同开展工作

  “谢谢您,周妈妈,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在警方的一次“扫黄”行动中,未成年少女张丽(化名)与其她5名犯罪嫌疑人一起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当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嫌疑人时,引起了周小红的注意。她发现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未成年少女张丽是因为家庭环境以及年少无知而误入卖淫组织,“入伙”没有几天。因为涉及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小红在办案过程中慎之又慎。审查案卷的过程中,周小红发现,张丽并未真正参与卖淫和协助卖淫活动,而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丽涉嫌协助组织卖淫案中,存在法律程序不到位、协助组织卖淫罪证据不足等情况,于是对犯罪嫌疑人张丽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张丽的法定代理人和其他合适的成年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周小红又向新洲区司法局发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为张丽请来专业的律师。

  “谢谢您,周妈妈,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看着因感激而泪流满面的张丽,周小红的心情并没有因此而轻松,反而觉得肩上的担子更加重了,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性、突发性的趋势,周小红常说,一个个案例让人看了痛心惋惜,绝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正处在人生转折的十字路口,推一推或拉一拉,都将成为他们命运的分水岭和人生的转折点。为此,周小红对涉案的孩子像幼苗一样精心呵护,一件件绝处逢生的案例,一段段令人心酸的故事,无不记录着周小红融情于法,尽职尽责,努力呵护青少年成长的艰难历程。

周小红走访慰问涉案未成年人

  “唯有阳光,才能洒满前行路

  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期限仅为七天,时间紧迫。与时间赛跑,加班加点对周小红而言是家常便饭,传说上帝创造世界用了七天,而侦查监督部门的周小红维护妇女与儿童的合法权益用了数不清的七天。办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越来越多,周小红觉得肩上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而为此加的班也是最多的,检察院五楼502办公室的灯往往是最后一个熄灭的。

  如何结合检察职能,为妇女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何从源头防治入手,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多个让人痛心疾首的案例促使她认真思考。

  为此,周小红经常深入企业、学校、乡村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创建了全区首个“巾帼志愿服务队”,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及《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流程图》等,对未成年人犯罪构建“社区、学校、家庭”三级预防体系,先后参加和开展了青少年暑期法制夏令营、《百草园》圆梦行动、进校园看望军训新生、为留守儿童上安全教育法制课、救助刑事案件受害残疾儿童、法制教育进校园、进社区等一系列维护妇女合法权利的活动。深入20余所学校及社区为3000余人进行法制宣传,通过QQ群、留言簿、青少年维权热线等新型渠道,及时为当地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利益,2010年,她所在的侦查监督部门专门成立针对妇女、未成年人的女检察官办案小组,认真研习关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的各项规定,摸索出一套针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温情讯问方式,加强对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探索和推行“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创设了“五个一”帮教工作法、法律援助前移等一系列创新举措。2012年起,周小红所带领的侦查监督部门连续6年被评为全市“巾帼文明示范岗”。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侦查监督是一个说得少,做得多的工作,往往7天的努力与艰辛就化作了审查逮捕意见书上几行简单的文字。可是这几行简短的文字往往关系着一个人的一生,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完整,关系着公平与正义的彰显。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周小红从检22年,用自己的不悔青春书写了立足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篇章。

  “唯有阳光,才能洒满前行路。”周小红说,“通过自己手中的公权力,能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的碧空蓝天,我感到十分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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