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生态蓝图 与绿色同行

03.06.2015  12:34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理略 通讯员巫勇 余桃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作出构建“生态湖北”等重大决策,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共同部署、共同推进。

   生态环境改善,正成为荆楚百姓直观、真切的感受。湖北“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蓝图,逐步成为可触摸的现实……

建设生态省,让“绿色”主导发展方向

   早在2012年,省十次党代会就明确提出“生态立省”战略。

   去年初,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职能纳入省环委会之中,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去年底,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清晰地勾勒出我省国土空间开发路线图,明确了生态省建设的目标,描绘了全省未来的生态蓝图——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绿色支点。

   全省“三维纲要”,“绿色决定生死”被提到首要位置,彰显全省上下践行“绿色发展”的决心和行动。

   目前,我省正积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提升“千湖之省”水活力、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行绿色生活和弘扬生态文化、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化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等八大行动,切实推进生态省建设。

   生态机制创新,“绿色”改革先行先试

   5月28日,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会议上,17个成员单位就《生态省体制机制集成创新重大改革项目推进方案(审议稿)》(以下简称《方案》)展开热烈讨论。

   经过激烈碰撞,《方案》充实不少新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成员单位重点讨论商议了建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该制度也明确提出通过落实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红线管控政策、使全省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等得到有效保护,构建湖北生态安全格局。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省创建,需要依靠生态红线来支撑。该制度一旦建立完成,将让生态红线“落地”,“红线区”内禁止开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一切建设活动,禁止工业生产、资源开发、城镇化建设等,并将依法关闭红线区内所有污染物排放。

   今年2月,我省发布《湖北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安排各类生态文明补助资金“挂钩”。

   省委组织部取消对神农架林区的GDP考核,降低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GDP考核指标权重,将减排指标纳入县域综合经济考核。GDP考核不一刀切,这意味着,发展生态在湖北将有更大的伸展空间。

   生态创建,绿色与美丽同行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上月,京山获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县。去年,该县成为我省首个省级生态县。

   京山县建立“县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生态办牵头、乡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全民共建”的生态县创建体制,把创建国家生态县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

   2010年以来,该县累计在448个绿色项目完成投入66.85亿元,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品位管理,初步形成关联紧密、资源共享、物质循环的生态功能体系,公众环境满意度达97.5%。

   京山是我省创建生态省的缩影。今年初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上,环委会动员和部署生态省建设工作,拉开生态省建设大幕。

   当前,我省正全面推进生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创”,各地各类生态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到目前,全省国家级生态乡镇达181个,生态村达919个,31个城市正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30多个市县推进创建省级生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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