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 结核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24.03.2018  18:41

  

  图为:3月23日,结核病防治专家为市民免费义诊。为迎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武汉结核病防治所在院内举行义诊咨询活动,让市民进一步了解结核病防治知识。(倪娜 摄)

  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23日,省疾控中心公布,全省结核病报告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结核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发病人数近三年连降

  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根据2017年世卫组织全球结核病报告显示,全球有1040万人患结核病,2016年有180万人死于结核病,结核病成为“全球头号传染病杀手”。2017年,我国肺结核发病人数83.5万人,死亡人数2823人,在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中发病和死亡数排第二位。

  我省围绕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积极开展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2015年,全省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为78.14/10万,2016年为 74.70/10万,2017年为68.3/10万,报告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尽管疫情有所下降,但我省仍是全国结核病疫情较严重的省份之一,2017年全省报告发病率在全国排列第九,发病人数在全国排列第七,结核病仍是部分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传染病之一。

  2017年,《湖北省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出台,到2020年,全省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建立结核病诊疗试点

  2016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我省荆州市、宜昌市为“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模式试点”地区。两地落实分级诊疗、基层首诊,促进结核病病人有序就医,使大部分普通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不出县,耐药结核和合并严重并发症患者不出市。

  2016年,荆州市胸科医院联合县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共13家单位,成立荆州市结核病医疗预防联合体,天门、潜江、荆门等5家周边地区疾控中心作为特邀单位也加入到医防体内。在医防体的基础上,2017年,荆州市结核病防治联盟成立,规范结核病转诊路径。县级定点医院负责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市级定点医院负责疑难重症和耐药患者。疑难重症患者,病情稳定后,由市级医院转诊至所属县级医院继续治疗。在县级定点医院治疗的痰菌阴转、病情稳定的患者,转回所在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全程督导服药治疗。

  宜昌探索建立结核病单病种定额支付方式,降低患者个人负担,保障医保、新农合基金总额控制。普通肺结核病住院患者定额11000元,耐多药结核病住院患者60000元,将贫困结核病患者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关怀救助对象”,实行医保报销、民政救助后的政府兜底。同时,结核病门诊纳入慢病报销范围,普通肺结核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分别享受定额200元/月、定额800元/月门诊报销。此外,在医保、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贫困患者的自付部分纳入民政救助实行二次报销,农村五保对象报销100%,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报销70%,降低了贫困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负担。

  省卫计委介绍,荆州、宜昌两地试点措施,已逐步向全省推广。(崔逾瑜 杨尚鹏 杨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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