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组织新任命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23.06.2016  18:43

6月22日,省教育厅组织新任命的11名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刘传铁主持宣誓仪式。这是省教育厅首次组织的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今年5月,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印发《省教育厅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省教育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现场国徽高悬,简洁庄重。领誓人洪勇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领读誓词,其余10名宣誓人在领誓人身后依次站立,左手执《宪法》,右手举拳,齐声跟诵: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铮铮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和维护,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

刘传铁厅长在主持宪法宣誓时指出,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既是全面贯彻中央决策、依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举措,也是一次生动的宪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参加这次宣誓的同志,都要始终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坚持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办事。他要求,省教育厅机关、直属单位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和法治湖北建设要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在湖北教育强省建设中创造新的业绩。

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