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党组中心组举行“讲规矩、有纪律”专题集中学习
9月14日下午,省工商局党组中心组举行“讲规矩、有纪律”主题暨学习周恩来同志有关共产党员加强自我改造和党性修养论述交流讨论集中学习。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高主持学习并讲话。省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李元彪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明方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的通报精神;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春华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2016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精神以及省委关于2016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的报告精神;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江汉传达学习了周恩来同志有关共产党员加强自我改造和党性修养的论述;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跃春传达学习了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有关要求;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经济师邓敏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通知》精神。局党组领导围绕学习周恩来同志有关共产党员加强自我改造和党性修养的有关论述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王永高局长结合专题学习和当前主要工作,就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讲了三点意见:
第一,严格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一是要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制定《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要深入学习。局党组领导班子要带头以身示范,机关党委要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党支部要开展集中学习讨论,迅速在局机关掀起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热潮。全局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结合起来,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三是要严格落实。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三级党组织都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各位处长作为支部书记,要抓住贯彻实施《问责条例》的有利契机,下大力气补齐存在的问题短板,充分发挥问责的利剑作用,加强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要敢于碰硬、敢于管理、敢于问责,把严格问责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通过严肃问责,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第二,坚决整改巡视反馈问题。一要高度统一思想。省局党组和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上来,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按照省委要求,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二要坚决整改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工作的要求,省局党组负主体责任,省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自己摆进去,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自我检查和剖析根源,结合分管工作研究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带动和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省局机关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也要肩负巡视整改工作承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主体责任上肩,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坚决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三要从严跟踪问效。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跟踪问效、检查督办和整改问责机制。省局党组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听取各整改工作专班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改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督促指导。
第三,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前一阶段督查各单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看,虽然完成了一些规定动作,但与中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与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还有明显差距。省局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中央在全党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全体党员的重大政治责任,是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重大政治机遇。省局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党支部要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切实抓严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力推进。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省局党组各位领导、各党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基本载体,深入开展“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个专题讨论,在全局开展一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会交流。按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的要求,各党支部都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鄂发〔2016〕3号)规定,进一步落实局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支部抓好党建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根据省委关于印发《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部署,尽快制定省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省局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省局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注重统筹安排,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建各项要求最终落到党支部和每个党员,使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