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16人受处分

20.06.2016  22:56

楚天金报讯(记者 赵贝)昨日,省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见表格)。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让那些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

昨日,省纪委还发送春节廉政短信,提醒省管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春节。

涉案人员 违纪情节 处分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少甫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永华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将一般资金22万多元打到其他企业,税后套取现金20.4万元,发放春节福利党内严重警告

黄冈市黄州区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龙友田该局在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违规发放津补贴70650元,另存在超标准开支招待费的问题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十堰市广播电台副总编辑庹明生、工会主席胡茜茜等6人2013年12月,经庹明生、胡茜茜批准,4名干部到海南三亚游玩,在单位报销旅游费用14800元党内警告行政警告

宜昌市枝江市建筑节能办主任陈耀东、枝江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张永洪、枝江市建设工程监督站站长胡秋君2014年5月下旬,到沈阳学习考察,途中绕道到北京、秦皇岛、沈阳、大连等地公款旅游党内警告

赤壁市茶叶发展局局长李新华 公款购买7109元礼品送给内蒙古有关人员 党内警告

荆州市荆州区林业局局长刘传京 签字同意在下属的二级单位报销招待费90488元 党内警告

黄冈市浠水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胡炜违规私驾私用公车,致使车辆受损,人员受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荆州市公安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友文违规私驾公务车回老家办理私事,返程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公务车受损,车辆维修费3000元在单位报销党内严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