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 酒类专卖局违规发放绩效奖励

19.09.2015  12:01

  长江日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宋乐静)近期,湖北省各地各单位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的问题。昨日,省纪委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

  2015年2月,武汉市酒类专卖局超标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共计37749.84元;2015年4月,违规发放一个月绩效奖励共计50920.51元。局长罗毅文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7月31日,武汉市商务局直属机关党委给予罗毅文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武汉市酒类专卖局全额收回超标准发放的第13个月奖励工资和违规发放的绩效奖励。

  2014年1月至3月,黄石市黄金山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国友,先后两次违规给7名公司董事发放“参会费”共计3.2万元。2015年8月6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张国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公司按程序免去其总经理职务。

  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间,丹江口市老龄办自立项目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三八”妇女节慰问费、防汛值班费、元旦和春节值班费、中秋节值班费、“十一”值班费共计37900元。丹江口市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孙聘昌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8月28日,丹江口市纪委给予孙聘昌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红十字会急救中心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603181元。该中心党支部书记蒲万玉,主任徐圣海,副主任张光生、徐卫国等四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7月28日,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纪委给予蒲万玉、张光生、徐卫国党内警告处分;监察局给予徐圣海行政记过处分。

  2015年2月,黄冈市罗田县大河岸镇镇政府按照每人每月220元的标准,违规发放干部职工交通补助51590元。此外,该镇从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用公款报销香烟和土特产7360元。大河岸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富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8月7日,罗田县纪委给予罗富党内警告处分。

  湖北省纪委强调,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又到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

    (见习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