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官员花万余元公款购礼品送老板

11.06.2016  22:16

  昨日是端午小长假的第二天,省纪委又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涉及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违规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在端午小长假再敲廉政警钟。

  长阳县政府驻汉办主任王芹违规公款送礼问题。去年2月13日(农历腊月二十五),为感谢宜昌某民营企业捐助,王芹安排汉办工作人员购买价值9560元的化妆品,亲手送给该企业负责人刘某。2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七),王芹又购买价值2007元的皮带一条,送给刘某,并给其女儿500元红包。上述费用12067元,由王芹安排工作人员以办公用品、修车费、电脑维修费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5张,经王芹签字后在财务列支,实际列支12533元。今年3月,长阳县监察局给予王芹行政警告处分。

  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秦子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1月至去年8月,秦子胤在担任柳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62700元。今年1月,区纪委给予秦子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监察局给予秦子胤行政记过处分。(记者杨宏斌)

(责任编辑: 余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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